当前位置: 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各类助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肖伟华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16: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发[2021]148号)、《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1]144号)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资助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二)学校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一等助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资助额度为2000元/年·生,其余90%的学生享受学校二等助学金,资助额度为400元/年·生。

(三)瑞华启梦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名额详见附件2。

(四)吴毅文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名额详见附件3。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4、5、6、7。

三、日程安排

1.10月18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

2.10月28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

3.11月初: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将拟获助名单报送相关基金会等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请各学院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各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可延至11月3日前提交学校,汇总表(附件9)以“学院名+资助情况汇总表”命名于11月5日前发送至zzzx@njau.edu.cn。

4.要求学生各类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5.各类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321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瑞华启梦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吴毅文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4、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5、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

6、南京农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管理办法

7、南京农业大学吴毅文助学金评选条件

8、南京农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

9、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资助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