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届本科毕业生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黄瑾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08日 00:00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客观、全面地反映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确保对每位毕业生做出恰当的评价,现将我校2015届毕业生鉴定工作的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毕业生鉴定表将存入学生个人档案,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督促学生个人、班级认真开展毕业生鉴定工作。
2.要求毕业生本人对自己在思想政治表现、遵章守纪、专业理论学习、技能掌握以及学习生活中的态度和奖惩情况等方面做出客观、恰当的自我评价。
3.要求统一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保持页面的整洁、干净。
二、工作流程
1.各学院对毕业生开展毕业鉴定动员,提出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的基本要求。
2.毕业生认真地完成自我鉴定工作。
3.班级鉴定,要求班委、团支部配合班主任完成,并由班级负责人签名。
4.系级组织意见,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态度、日常表现、奖惩等方面作出评价,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名。
5.学校根据个人、班级和学院意见作出综合鉴定。
三、时间安排
1.5月12日前,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2.5月12日—5月17日,完成自我鉴定和班级鉴定。
3.5月18日—5月25日,完成学院鉴定,并将《毕业生登记表》统一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
4.5月26日—30日,完成学校鉴定,存入学生档案。
学生工作处(部)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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