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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宿舍安全管理的补充规定

发布人: 闫相伟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17日 00:00    浏览次数:

本学期,学校加强了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工作,大部分同学能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但仍有少部分学生在学生宿舍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给宿舍安全带来了隐患。为切实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关于加强宿舍安全管理的补充规定》(南农大学字(2007)第69号))重要内容摘录如下:

为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区的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实行)》,现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暖手煲、电饭煲、电熨斗、饮水机、应急灯、电话灯以及其他未经批准,功率大于200瓦的电器),如宿舍中现已存有上述违章电器,请相关同学主动至管理员办公室说明存放原因,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学生宿舍中发现未登记的违章电器即被视同使用处理。

2、宿舍中被检查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但宿舍同学不配合调查,不提供违纪人员名单,学校将对该宿舍所有同学一并处理。

3、离开寝室时,应及时锁门。如有违反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理: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给予警告处分。

请广大同学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做好学生宿舍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