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校“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16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校“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08】4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本科生专职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及团委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精神;
2、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能按时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任务;
4、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创新,有特色,效率明显,成绩突出;
5、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才能,经常深入到学生中间做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虚心听取学生意见,反映学生心声,切实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6、所负责的学生集体积极进取,学风浓厚,学习成绩优良,集体荣誉感强,受到各级各类表彰的学生多,违法违纪现象少;
7、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在评选年度原则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面论文(注:本次申报材料中论文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13年度);
8、专职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评选年度工作考核良好。
三、评选数量
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30名左右。其中学院党委副书记2名;本科生专职辅导员4名;研究生辅导员1名;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及团委系统4名;班主任按学生人数评选,工学院评选4名,其他学院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评选2名,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评选1名。
四、时间安排
1、申报及部门初审阶段,时间为
2、学校评审及公示阶段,时间为2013年12月下旬。学校召开“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委员会会议,根据参评材料和师生意见进行评审,确定名单并公示。
3、公示表彰阶段。对“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获奖者进行表彰,并宣传展示“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先进事迹。
五、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
2、申报者需提供获奖证书、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申请表格请认真填写,一律用A4规格纸制表,统一用计算机打印。
六、“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花亚纯
副主任:方 鹏 刘兆磊 夏镇波
委 员:
王 超 王录玲 白振田 刘照云 许再银 庄 森 孙雪峰 卢忠菊 李献斌 李昌新 朱筱玉 吴彦宁 张维强 周振雷
於朝梅 屈 勇 胡会奎 姚志友 姚科艳 崔春红 韩 键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团委
附件
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
申报类别: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
单 位 |
|
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 |
任职情况 |
| |||||
获奖情况 |
| |||||
发表论文 |
| |||||
个人先进事迹 |
可附页 | |||||
学院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评选委员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申报类别”指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