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校“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暂无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18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校“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084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本科生专职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及团委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精神;

2.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能按时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任务;

4.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创新,有特色,效率明显,成绩突出;

5.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才能,经常深入到学生中间做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虚心听取学生意见,反映学生心声,切实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6.所负责的学生集体积极进取,学风浓厚,学习成绩优良,集体荣誉感强,受到各级各类表彰的学生多,违法违纪现象少;

7.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在评选年度原则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面论文;

8.专职本科生辅导员、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评选年度工作考核良好。

注:本次申报材料中论文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12年度

三、评选数量

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30名左右。其中学院党委副书记2名;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4名;研究生辅导员1名;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及团委系统4名;班主任按学生人数评选,学生数3000人以上的评选3名,学生人数1500人以上的评选2名,学生人数1500人以下的评选1名。

四、时间安排

1、申报及部门初审阶段,时间为201212131220。本次申报由单位推荐与个人申请相结合。其中学院党委副书记统一由学校推荐;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三项经个人申请后统一由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及团委统一由相关单位推荐,推荐人员填写“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请于1220下午5:00前将相关申请表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以及纸质材料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jgk@njau.edu.cn

2、学校评审及公示阶段,时间为201212月下旬。学校召开“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委员会会议,根据参评材料和师生意见进行评审,确定名单并公示。

3、公示表彰阶段。对“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获奖者进行表彰,并宣传展示“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先进事迹。

五、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

2、申报者需提供获奖证书、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申请表格请认真填写,一律用A4规格纸制表,统一用计算机打印。

六、“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

  任:花亚纯

副主任:方  鹏 刘兆磊  夏镇波

  员:

    王录玲  白振田  刘照云  许再银      孙 健  孙雪峰  李献斌  吴彦宁  张维强  周振雷  於朝梅  屈 勇  胡会奎  姚志友  姚科艳   崔春红   

 

 

 

附件:

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团委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