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
发布人: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年11月25日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
校学发[2014]429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我校学生工作“立德树人、勤学敦行”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职业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学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精细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启动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围绕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和辅导员职业能力要求,重点培育和资助一批辅导员教育教学工作精品项目,引导辅导员加强工作实践与创新,积极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载体,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
二、项目内容
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为“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课程”两大类。
1.“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指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开展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紧急事件处理、资助育人、主题班会等。
2.“辅导员课程”是指辅导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包括党课、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在全校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程。
三、项目要求
1.围绕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勤学敦行”基本导向,凸显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成效显著。
2.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3.“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为已持续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工作项目,也可为2014年以来新近开展或计划开展、可供培育的新项目,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长效性。
4.“辅导员课程”应有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等完整的课程系统资源,内容丰富,实用性强;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课堂讲授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形式多样、生动形象,吸引力、感染力强。
四、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我校一线辅导员和学工系统干部。
2.申报数量
(1)各学院可申报1—2项。
(2)学生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遴选推荐2—3项。
3.申报材料
(1)按要求填写《南京农业大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四份。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实践意义和推广价值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2)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单位意见一栏请填写150字左右的详细推荐意见。
(3) 项目支撑材料。已有工作积累和一定工作基础的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教学大纲等材料。
五、评审与管理
1.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在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
2.立项项目培育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2014年立项项目须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结项)。项目负责人须按申报书的设计内容及下一步推进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每学期末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理论和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将对入选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用于培育建设和成果转化推广。计划设立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10项,每项资助2500元。项目经费分两次划拨,获得立项后,第一次先划拨70%项目经费至项目负责人研究账户;其余30%经费在结项验收合格后下拨。
4. 项目培育建设期满须提交项目成果报告。学校对入选项目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将组织专家通过评估项目报告、现场考察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及结项验收。
5.结项验收后,对成效突出的优秀项目,学校将视情况予以持续资助。项目若出现违反学术道德或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或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不得参与申报新的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
请各项目申报人在2014年11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表一式4份及其他项目文字说明材料或支撑材料(需经学院党委核实,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纸质版送至教育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jgk@njau.edu.cn。联系人:徐梅、朱珠。联系电话:84395272。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
- 上一篇: 我校开展2014级新生班主任培训
- 下一篇: 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