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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及暂停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人: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01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核算系统上线数据切换期间有关工作和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20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关于回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及暂停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回收生源地信用贷款回执单

已在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包括新生和老生),应持有当地资助中心已盖章并有校验码的受理回执单。请同学务必在回执单空白处写上学号和联系方式,并认真核对回执单上的个人信息(学院、专业、身份证号等)。

请老生于9月2日前将回执单交予学院辅导员,新生于9月6日前交予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行政北楼D503)。

二、暂停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

为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现核算精准到每一位借款学生,国家开发银行将于2016年9月10日(周六)上线助学贷款核算系统,上线数据切换及调试时间从9月9日(周五)17:30起至9月12日(周一)8:30止。在此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助学贷款手机APP将暂停服务,支付宝在线还款及银联POS机刷卡还款功能也将暂停使用。 

联系人:杨思思

电  话:84393211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