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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6届基层就业、应征入伍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布人: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11日 00:00    浏览次数:

亲爱的同学:

以下是关于毕业生参加基层工作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介绍,为了让广大毕业生知晓并享受国家代偿政策,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是指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三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其大学期间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一、申请对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应届毕业生

4.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代偿制度中规定的西部地区是指西藏(拉萨市除外)、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包含两类:

第一类是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指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县城中学、县城医院以及县政府派出街道(社区)等可以纳入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第二类是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主要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因上述行业分布广、地区跨度大和流动作业性强,工作现场可以包含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政府所在地。

对于化工、电力、航天、邮政、交通、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补偿或代偿申请人应出具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乡镇以下的相关就业证明,即上述行业工作现场不含县政府所在地。

通讯、金融、烟酒等行业不属于补偿代偿申请范围。工作单位或现场在县政府所属局委办等机关单位、地级市市辖区及以上城市所辖街道(社区)的,不在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西藏自治区除拉萨市市辖区外可以报送。

县级政府派出的街道(社区)可以纳入代偿申请范围,但不包括市辖区所辖的街道、社区。

需要明确的是,就业单位或工作现场在市辖区街道(含社区/村)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满足代偿申请要求。特殊情况指工作的街道(社区)为新拆分或合并成立以及现场在具体的勘探(采油)大队生产一线等情形。特殊情况应提供详细的说明材料以便审查时酌情考虑。

5.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三、申请截止时间,分两批申请:

第一批:2016620日;第二批:20161220日。

申请通知及流程详见学生之家网。http://xszj.njau.edu.cn/website/StudentWork/index.aspx

注:经往年申请情况,有部分同学因没有及时了解代偿政策,错过了申请时间,基层就业代偿政策只针对应届毕业生,并且没有补报机会,大部分参加基层工作并成功申请的有公务员、选调生、村官、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大学生等。希望大家相互告知,并能充分有效地享受国家政策。

(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毕业生入伍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一、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二、申请截止时间:20161030日。


有意向申请国家代偿的同学,请务必保留学校所发银行卡,以便发放代偿款等各项事宜。

为了更全面的了解毕业还款情况,请主动关注学生之家相关通知或咨询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电话:02584393211  邮箱:swzx@njau.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行政北楼D503)邮编:210095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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