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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17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兹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老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9月8日前,有因突发情况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登录校园网校园信息门户提交申请。

2.9月11日前,学院对新提交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参考上一学年认定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对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重新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征求意见。

3. 9月15日下午17:00前,学院将认定结果通过系统提交学校。

二、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应依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执行。

2.本次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各学院开展本项工作应严格把关,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