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0日 15:4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近期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流程
1.9月10日—9月13日,宣传动员阶段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在学生之家网站发布信息公告,学院通知并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学习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意向的学生“应贷尽贷”。
2.9月14日—9月24日,学生申请、学院审核阶段
学生登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助学贷款”入口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向学院提供相关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9月25日前,学院对学生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提交学校审核,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3.9月28日前,学校提交材料至银行
9月28日前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将申请材料送交经办银行审核。
4.12月中旬前,完成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协助经办银行分批次完成申请获得批准的同学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及借据。经办银行将贷款额度拨入学校帐户,学校将贷款金额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1.认真指导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申请,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2.已经办理过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得重复申请。
3.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按银行规定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贷款,实行一次签订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已经办理过贷款的学生此次不再申请。
4.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须知及未成年人公证书格式(200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者)请在附件查看。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5日
- 附件【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未成年人公证书格式.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助学贷款办理须知.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