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各类助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肖伟华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16: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发[2021]148号)、《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1]144号)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资助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二)学校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一等助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资助额度为2000元/年·生,其余90%的学生享受学校二等助学金,资助额度为400元/年·生。
(三)瑞华启梦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名额详见附件2。
(四)吴毅文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名额详见附件3。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4、5、6、7。
三、日程安排
1.10月18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
2.10月28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
3.11月初: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将拟获助名单报送相关基金会等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请各学院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各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可延至11月3日前提交学校,汇总表(附件9)以“学院名+资助情况汇总表”命名于11月5日前发送至zzzx@njau.edu.cn。
4.要求学生各类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5.各类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321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瑞华启梦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吴毅文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4、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5、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
6、南京农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管理办法
7、南京农业大学吴毅文助学金评选条件
8、南京农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
9、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资助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11日
- 附件【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瑞华启梦助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南京农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吴毅文助学金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7:南京农业大学吴毅文助学金评选条件.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9: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资助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8:南京农业人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