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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发布人: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22日 00:00    浏览次数:

借款人申请助学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书面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公证的贷款委托书原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5、中国银行借记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一、贷款申请阶段

1、务必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2、现场签约时必须本人到场,不得代签

二、毕业还款阶段

1、毕业前及时签订还款协议,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

2、进入还款期后要逐月按时归还银行贷款,如出现贷款逾期将会反应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3、联系方式发生改变后,要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进行联系方式的变更

三、申请展期阶段

1、毕业当年继续攻读学位应向我行提供继续攻读证明,申请贷款展期,并签订贷款还款协议及展期协议。每位学生只可申请一次展期,展期期间仍由国家财政进行贷款贴息,展期到期后直接进入还款期逐月扣款,银行不再另行通知。

2、如为保留学籍参军,应及时向我行提供证明资料,可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进行贷款贴息

四、休、退学等特殊情况

1、如结业、肄业、退学或被取消学籍,必须来我行办理贷款全部结清

2、如休学应及时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来我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在休学期间由本人自行支付贷款利息,复学时向我行申请恢复国家财政贴息。

五、提前还款业务受理

1、办理时间:每月10号——20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节假日除外)

2、提供资料:身份证原件(如代办,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城南支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仓巷122号中国银行南京城南支行个人金融部

4、联系方式:52337795(电话只接受业务咨询,不能查询贷款信息)

5、公交线路:可乘坐4路、7路、28路、40路、83路至朝天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