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贵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发布人: 暂无 发布日期: 2012年09月28日 00:00 浏览次数: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拼搏,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力攻坚,今日的中国,已从人口大国转变成为人力资源大国,正在向人力资源强国昂首迈进。在全党全社会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广大师生员工和教育工作者回顾过去十年教育改革发展新成就,深感振奋和自豪。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我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日益巩固的十年。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党和国家对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优先发展教育在全党全社会形成高度共识,成为党和国家的坚定意志,加强对教育事业的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自觉行动。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力推动下,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家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取得重大进展。201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接近1.5万亿元,比2002年增加了3.2倍,年均增幅约20%。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也从2002年的2.9%提高到2010年的3.65%,逐步接近4%的目标。
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省、市、自治区实施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一把手工程”,并将教育发展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实行教育优先发展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全国上下形成了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新机制,为教育改革发展开创了全新局面。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我国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十年。党中央坚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专门就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等下发文件,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等作出专门部署。各级各类学校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引导学生形成共同理想和道德规范,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全国教育系统越来越自觉地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远大抱负,刻苦学习,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过硬的专业素养、健康的身心素质,担负起崇高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我国教育普及水平持续提升的十年。义务教育实现历史性跨越。在世纪之交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基础上,经过十年攻坚,到2011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率降到1.08%,这一辉煌成就,成为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学前教育加快发展。2002-2011年间,全国幼儿园增加5.50万所,在园儿童数增加了138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不到40%提高到62.3%,提前实现了《教育规划纲要》2015年的预期目标,学前教育的“短板”状况大为改善。
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毛入学率从2002年的42.8%提高到2011年的84%。职业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分别占到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总规模的半壁江山。
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3000多万人的在学总规模稳居世界第一,毛入学率从2002年的15%提高到2011年的26.9%。2010年,我国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亿人,每10万人中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由2000年的3611人上升为2010年的8930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显著加强。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我国教育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十年。国家加强对教育改革创新的顶层设计,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以及教育开放正在向纵深推进。
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实施、以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职业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高等教育实行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各级政府之间对各级各类教育管理的职责与权限更加明确。
政府与学校的关系逐步理顺,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初步建立。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教育投入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建立健全了公共教育财政制度,政府对公共教育的保障责任得到加强;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更加完善,形成了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非义务教育阶段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
教育开放进一步扩大,开拓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同步发展的新格局,我国正在成为有吸引力的留学目的国,孔子学院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质量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我国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的十年。我国已经全面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九年免费义务教育,惠及1.6亿多适龄儿童少年。260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益的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实施,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初步解决。
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西部和民族地区的主要教育发展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正在缩小。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阶段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初步建立,每年资助近1.8亿名学生,保证了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遏制,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取得明显效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国家着力促进教育机会公平、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教育制度规则公平,有了明显进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我国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十年。党中央始终要求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坚持规模与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全面规划提高教育质量的方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体系。
建立国家教育质量标准和质量监测评估制度,推动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高中教育多样化和高等教育特色化发展。按照“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要求,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各级各类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理念和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学习方式,努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程来抓。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深入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等,全国农村小学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分别达到2011年的78.6%、62.8%的历史最好水平。职业院校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接近40%。
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010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大奖项中,高校获奖比例均超70%。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进一步提高,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了支撑和引领作用。高校集中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80%以上的研究人员和成果,在党的理论创新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中“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更加凸显。
总之,党的十六大以来教育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21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国教育事业更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这条教育发展道路,是教育优先发展之路,是育人为本之路,是改革创新之路,是促进教育公平之路,是提高教育质量之路,既凝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教育事业的基本经验,又反映了世界教育发展规律,既继承了我国教育的优良传统,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唯一正确道路。
21世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也必将是我国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的世纪。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为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站在了新的起点,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而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全局,提出了我国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确定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为新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国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将是我国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的十年。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必须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国教育普及水平。我们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更加重视民族教育,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巩固率达到95%;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
——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将是我国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十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我们要健全法制保障,强化政府责任,完善资源配置制度,促进教育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困难地区、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倾斜,着力缩小教育发展中的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同时,健全保障教育公平的规则程序和监管机制,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
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和完善资助体系为重点,扩大和保障公平受教育的机会。按照基本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要求,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建立学前教育体系,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更加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同时,完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着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机会和权利。
——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将是我国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的十年。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首先要提高教育的整体质量。我们将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更加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着力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能力和支撑能力。
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是加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要明确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制定国家教育质量标准,建立健全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和规律、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求、可衡量、有针对性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形成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地位,改善教师待遇,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要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鼓励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将是我国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的十年。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通过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努力使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基础是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要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办好开放大学,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要大力加强终身教育体系中薄弱环节的建设,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搭建符合中国基本国情的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实现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目标,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将是我国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的十年。改革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更好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关键要靠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我们要以改革推动教育发展,以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以改革增强教育活力,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要着眼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要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系统推进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力争取得新突破。要以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导向,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制度化,着力完善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民办教育制度、教育督导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持续增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制度保障。
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教育系统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推动教育事业步入科学发展的新阶段。展望新世纪第二个十年,我们要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信念,努力把《教育规划纲要》绘制的宏伟蓝图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