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宿舍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4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宿舍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行政班级、学生会、学生社团。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三、日程安排
1. 10月21日前:学生登陆校园信息门户学工系统申请;
2. 11月2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提交至学校;
3. 11月20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 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 请各学院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 要求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4. 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科学(国家生物理科基地班)、金善宝实验班(经济管理类、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以及2015-2016学年当选的校“十佳”班级和江苏省“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不累加计算)。
5.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3211(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