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张氏助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人: 暂无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06日 00:00 浏览次数:
南京农业大学张氏助学金系
一、评选范围
我校卫岗校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额度
在大一至大四年级中共评选20人(大一新生入学后遴选),每人每学年2000元,并一直资助获选者至本科毕业。(名额及遴选年级见附表一)
三、评选条件
1、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评选学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2、热心公益活动,关心集体,服务他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无吸烟等不良习惯,个人无高档消费品;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
四、张氏助学金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附表二)
2、学院初审。由学院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将评审结果向全院公示。学院将初评结果及个人申请表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审核材料,将初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呈交“张氏助学基金会”,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4、复审。由学生工作处和张氏助学基金会共同审核已经获得资助的学生,在资助年度内若有学业成绩不合格现象,将取消资助,另选他人。
5、学生工作处按照获得资助名单负责通过适当方式发放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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